“贵州跳化粪池救人的派出所所长醒了。”近日,让众多网友牵挂的贵州开阳县南江派出所所长刘天周在昏迷20小时后苏醒,消息一出,立马登上热搜,网友们纷纷表示“天佑好人”“向英雄致敬”。千钧一发之际,能以自己生命为代价去拯救他人,这种大爱让人感动、敬佩,但感动之余,我们能否反思,这样的安全事故能否少一点?
今年以来,令人揪心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仅存在于工地项目,也存在于生活的各个角落。在社会体系日渐严密的今天,任何一个细小疏忽都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同时也暴露出了生活方方面面的薄弱环节。此次化粪池事件看起来是两村民不慎跌入其中,但究其根本是粪池建设管护是否到位?使用者安全意识是否足够?农村应急设备是否具备?安全面前无小事,任何一个细节都值得重视。
幸运的是在这个伟大的国家,我们从来都不缺少英雄,危难时刻,总有平凡的人愿意伸出伟大的双手拉人一把,毫不犹豫跳粪池救人的刘天周是如此,将生命定格在抗洪一线的何国勇是如此,徒手爬楼救火场女童的曾令平也是如此。为何勇敢,是因为他们胸怀大爱、肩担责任、心有慈悲。在危急关头,他们来不及考虑值不值、行不行,只会出于内心的善良和无私的勇敢挺身而出。如果,我们读懂了他们的舍己为人,就应该明白幸运不是每次都有,血的教训不能只停留在感动。
人们常说“安全第一”,“安全”二字说起来轻松,但实现起来却是一项系统性和长期性工程,不仅需要规章制度的约束,也需要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不仅要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更要树立全民“安全至上”的生活理念。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靠安全的生活意识,才能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生产经营主体要有社会责任感。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写进法律,以此压实经营者安全管理责任,作为经营主体更要以法律为准绳,主动担责,树立忧患意识,把各项安全工作做在前面,常规性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总结,不断完善安全措施,全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丰富安全宣传的内容。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在各地开展,通过线上答题和各种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让更多人学习了安全知识,但更要丰富安全宣传的内容,例如家庭、农村、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有哪些?该如何预防?发生后又如何处理?此外,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个人要树立“安全是一种责任”的生活态度,明白个人安全是对家庭的负责,听得进“安全第一”的警告,懂得不能一味鲁莽,知道侥幸心理的危害。
生命只有一次,不要等出了问题才懂得反思,只有我们每人坚定地扛起安全这份责任,以自身行动影响他人,才能让平凡英雄少一点牺牲,真正拥有“高高兴兴来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去”的温馨岁月。
(来源:荆楚网)
作者 | 兴山县农业农村局 宋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