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爱上宜昌”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宜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我选湖北”五年计划收官之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收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籍、外籍留学生)。
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能提供保单复印件或者电子保单。
实习实训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合理有效做好疫情期间大学生实习实训管控,实训时间暂时调整为2021年7月至9月。
岗位要求
本次实习实训单位要求为县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重点企业。
补贴申领标准
对实习期结束且由兴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合格的专、本科学生发放每月1200元补贴,硕士、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补贴。全年最多可享受三个月补贴,补贴期限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效与实习考勤日重合之日起算。
因个人原因导致不符合兴山县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发放政策要求的学生,不予计发补贴。
报名安排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现实行分流报名。请参加兴山县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实名加入“钉钉”实习交流群,进行网上登记。
按要求确定实习单位的学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实行登记后“先实习、后报名”的方式,先行到实习单位实习,再根据“钉钉”群通知分批依次前往兴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报名;未确定实习单位的学生登记后,工作人员会根据岗位需求和实习生匹配情况分配岗位。
登记后接到报名通知的学生请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农商银行(信用社)卡复印件前往兴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大厅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工作日)。
其它要求
实习实训大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树立大学生良好形象。
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履行个人疫情防控义务,如实向实习单位报告自己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高危人群、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等情况。工作中主动做好自我防护,上下班期间必须佩带防护口罩,配合单位做好防护要求。
实习大学生要做好预防中暑、防溺水安全、消防安全工作,保障自身安全。
实习单位要切实做好大学生的健康管理,详细掌握学生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信息,同时做好防护物资保障,为实习大学生配备口罩、测温仪、洗手液、酒精等防护消杀用品。
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令
联系电话:0717-2584185
(来源:兴山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