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策速览 之三】兴山县核桃产业扶持政策




核桃产业扶持政策操作办法
 
  一、扶持政策

  全县计划投入121万元,扶持核桃产业发展。

  1.投入100万元巩固提升精品果园5000亩,每亩扶持资金200元。

  2.投入21万元建设高标准示范果园70亩,每亩扶持管护资金3000元。

  二、基本要求

  (一)巩固提升精品果园

  每个乡镇精心选择一个村建设精品示范果园,由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集中采购肥料、农药等必要物资,统一转运配发,组织农户集中施肥和打药(按季节至少完成1次施肥、3次打药和1次刷白),同时做好田管各环节技术指导和培训。物资采购费用比例不低于80%(其中农药30%、肥料50%),投工投劳不高于20%。

  (二)高标准示范果园

  与市林业和园林局联合建设的界牌垭示范园,严格按照市局技术指导和标准实施果园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大喜核桃专业合作社负责。

  三、操作流程

  (一)落实任务。5月底前,由各乡镇申报建设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报县林业局批准后,组建或选择经营主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10月底前,各建设任务实施主体按照规范建设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成效。

  (三)检查验收。11月底前,由各乡镇组织检查验收,然后申报县级抽查。

  (四)张榜公示。验收结束后,由各乡镇在实施村将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物资采购数量和金额、受益农户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资金兑现。12月底前,验收合格后,按照不同建设内容开展资金兑现,兑现资金直达各乡镇财政所。

  (六)其他说明。鉴于目前已错过当年核桃春季管理关键时期,拟将奖补政策的考核顺延至下年度(不超过2022年4月),以一个完整管理周期进行验收后,分期兑现。


来源 | 兴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