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事关全县安全生产

6月15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县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统筹安排部署。


  6月13日,十堰市一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分别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统筹安排部署,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省、市《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具体要求,现就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在全县开展天然气管道(高压管网)、城区燃气管网、液化气罐(罐、储、运、用)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广泛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一)排查燃气使用场所、装置设备安全隐患。对集贸市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为水电气等管道,消防安全等。针对餐饮店、商场、夜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使用不合格或淘汰灶具、连接软管老化、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失效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私自改造燃气设施、违规实施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行为。大力整治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瓶装液化气,严查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


(二) 排查管道燃气安全隐患。对城区天然气管道进行全面安全排查,主要排查燃气管网与规划设计是否相符,与城区市政改造工程是否相互影响。开展地下管网和燃气管网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等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章建筑占压燃气管道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管道高后果区特别是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细化风险管控措施,并督促落实。加强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施工危害管道行为发生。全面开展管道周边滑坡、泥石流、坍陷等地质灾害排查整治,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发现隐患要果断处置。一旦发生事故,划定区域果断停水停电停气,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三) 排查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不到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不经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不到位等主体责任不落实方面的隐患。严查燃气源头充装、运输环节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黑气点”,严查燃气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不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燃气站、燃气企业办公楼、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点等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确保燃气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部位按规范要求巡防到位,发现隐患高效整改处置。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 时间及范围要求:即日起至9月30日,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 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关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 检查重点:一是以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天然气储存输送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在建铁路、建筑施工、水利、水务、电力、农业机械、田间轨道运输、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以及学校、医院、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二是以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挖掘、建(构)筑物拆除、动火作业、临近输电线路作业、临近输油(气)管道作业以及爆破、装卸(含码头)等十类危险作业 及易燃易爆、危化企业、非煤矿山、旅游景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三是以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 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新项目投产、新设备投用期间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三)保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广泛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方案、组建专班,迅速针对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分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力量分片、分区包保,带队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二是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安全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分级、分类实施挂牌督办,对一般事故隐患,建立排查台账,实施跟踪督办。三是严格监管执法。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果断采取停工停产、关闭取缔等措施。四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宣传发动,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予以公开曝光。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深化交通安全整治。深入推进交通事故“减量控大” 工作,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交通管控,深化“两客一危一货”和“百吨王”、总质量4. 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违法载人、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实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实施中央隔离、机非隔离、“一灯一带”建设和平交路口视线清理等改造工程。


(二)深化矿山安全整治。在非煤矿山生产领域深入开展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重点地下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库长制,加强矿山民 爆物品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


(三)深化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危化品处置等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辨识与防控,开展化工企业风险普查。突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气体生产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严厉打击“三超 一抢”等违法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


(四)深化建设施工安全整治。强化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高空作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地下管线勘察保护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施工和违规操作。遇有 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施工现场,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无法保障安全的,要坚决迅速停工撤人。


(五)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 综合体、地下工程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集贸市场、娱乐场所、文博场馆、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的管线管道、燃气、电梯、电力设施的检测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


(六)深化旅游安全整治。加强游客密集场所、旅游住宿设施、景区、乡村景点、大型游览游乐设施、高风险游览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深化工贸安全整治。持续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在线监管工程,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行业开展整治。


四、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 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控,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消防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要主动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舆情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