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古夫城区新增电子警察
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古夫城区道路通行能力,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有效解决因违法停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乱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兴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古夫城区永安路、丰邑大道等路段新增5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点(详细地点见附图),并于2021年1月27日0时起启用抓拍设备,对不按规定停放、违反禁令标志的机动车辆实施24小时自动抓拍录入。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兴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1月22日
▲永安路胜隆商都至丰邑大道路段
▲丰邑大道林区宿舍楼至实验小学路段
▲丰邑大道文化中心广场至党校路段
▲丰邑大道昭君路至永安路段
▲永安路丰邑大道至惠民医院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