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号)
当前,国内多地报告聚集性疫情,为减少我县春节期间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健康、平安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提倡广大居民、兴山籍在外(含境外)工作人员、高校学生留在当地过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原则上在兴山过年,确需离兴的,须提前报所在单位批准,严禁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减少聚集性活动
全县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年会、聚餐等活动。举办50人以上的现场会议,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鼓励组织线上会议。加强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灯会等活动的审批,凡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一律不准举办。鼓励群众减少探亲访友,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系。提倡喜事延期举办,丧事简办速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三、主动配合属地健康管理措施
确需来兴返兴的,出发前48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属乡镇或所属村(社区)报备来返时间、14日内旅居史、是否从事冷链物流等高风险行业、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一)低风险地区来兴返兴人员需主动配合村(社区)做好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须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佩戴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中高风险地区来兴返兴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检测、社区管理等防控措施。应报备而不主动报备的,当事人须自行承担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费用。
(三)境外返兴人员已在口岸城市隔离14天的,返兴前须主动联系目的地村(社区) , 并配合“14+7”健康管理措施(抵达兴山后居家医学观察14天,接受村、社区健康监测7天) , 期间配合做好核酸及抗体检测。境外返兴人员在口岸隔离未满14天的,需在我县集中医学观察至入境满14天后继续执行“14+7”居家医学观察措施。
对因瞒报、迟报来兴返兴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相关人员,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做好冷链食品和邮寄快递物品防疫
广大居民切勿购买无“鄂冷链”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冷冻食品。在选购、清洗加工冷链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和食品外包装消毒,生熟分开,分隔存放,煮熟蒸透。接收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物、快递包裹时,要做好自身防护,进行消毒处理。
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广大居民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娱场所、旅游景区、公交站点、医疗机构、酒店、学校等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按要求扫健康码、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规范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敬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官方信息,不造谣、不传谣,共同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717-2588080
兴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